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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成律师代理胜诉案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发布者: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8-30

常成律师谢婉婷与张美幸代理赵某诉珠海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最高法院审核,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该案例库是最高法院建设的权威统一类案检索平台,收录了经最高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

常成律师代理胜诉案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常成律师代理胜诉案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谢婉婷律师

常成律师代理胜诉案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张美幸律师

案件起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多年,经过大量普法,居民都知道作为物业公司,不能采取停电等措施逼迫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但该现象至今依然存在,最主要的原因是业主取证难、维权难。现在我们就看看本文的赵某是如何做的:

某日晚上,在澳门上班的赵某回到珠海的家里,发现他和少数一部分业主家里停电。赵某猜测因近几个月投诉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而停交物业费导致的。本就对物业公司颇为不满,现在就更加来气了,一怒之下,赵某便拨打了110,希望需求公权力的救助。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物业公司既不承认实施了停电的行为,也不同意恢复供电。无奈之下,赵某便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还他一个说法。

 案件过程

律师了解相关情况以后,便一步步的指导赵某与物业公司斡旋,在物业公司拒不承认实施停电的情况下,如何获取足以让法官相信停电与欠缴物业管理费之间存在关系,如何通过固定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随后,律师还告知赵某,物业公司实施的该违法行为,应对他的哪些损失进行赔偿,指导他如何固定证据证明该些实际损失。

案件结果

通过律师的介入,使得赵某在这场憋屈的停电风波中争取到主动权,赢得了与物业公司的谈判的制高点和法院审判的胜诉判决。

随着粤港澳三地的深度融合发展,港澳两地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来珠海发展与定居。因为生活习惯、法律制度的不同必然会导致一些矛盾的发生。而珠海律师在这个发展的阶段便承担起普法的作用:一方面解释公权力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一方面解释我国相关法律是如何保障居民的权利,向在珠海发展的港澳人士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